各系: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选拔本院2017届毕业生留校实习,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2、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4、在校期间,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5、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二、报名方式
1、自备简历一份,有关证书复印件和课程成绩单附后(课程成绩可在系教务办公室打印);
2、报名采取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部门推荐的请将简历投递至本系党总支,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的学生信息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2)个人自荐的请将简历和有关材料直接投递至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三、选拔步骤
1、资格审核:根据选拔条件,对入党情况、学习成绩和违纪情况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名单进入下一步骤;
2、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
3、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4、实习: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拟选人选;拟选人选进入学院相关岗位实习,实习期间,凡涉及违纪者,一律取消其实习资格;
5、聘用:根据实习生考核情况及相关工作岗位需求,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确认是否正式聘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7日
报名地点:行政楼一楼112室学生事务管理科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09186
请各系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优秀毕业生参与选拔。
特此通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