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 号)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8 年 4 月 5 日(星期四)—4 月 7 日(星期六) ,放假调休三天。4 月 8 日(星期日) ,全体教职工上班。
二、教学及相关工作安排
4 月 6 日(星期五)的课程和相关工作、教研室活动等调至 4 月 8 日(星期日) 。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放假时间和调课安排通知到全体师生, 并做好清明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 掌握好学生外出动态。
三、图书馆开馆安排
清明节假期期间,图书馆开放主馆一楼经济类书库、二楼文学类书库及副馆自习室,并安排值班领导及相应工作人员。
图书馆开放时间为 8:30—12:30, 14:30—21:30(自习室 21:30关门) 。
四、假期值班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清明节值班安排,做好防火、防盗、防疫、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其中,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一位带班领导电话值班(带班领导不能离开丽江) ,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
2.清明节放假期间,一位院领导在校值班。
3.各单位中层干部去向报备表、假期带班和值班安排表(见附件) ,于 3 月 30 日(星期五)12:00 前报学院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值班当日 17:00 后,应向学院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 24 小时开机。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