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8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 号)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 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 天。4月28日(星期六)全体教职工上班。
二、教学及相关工作安排
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晚自习除外)和相关工作调至4月28 日(星期六) 。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放假时间和调课安排通知到全体师生,并做好劳动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掌握好学生请假外出动态。艺术设计学院外出写生实习的全体师生必须严格按写生计划日程,于 4 月 27 日返校,完成 4 月 28 日的教学课程和其他工作。
三、图书馆开馆安排
劳动节假期期间,图书馆开放主馆一楼经济类书库、二楼文学类书库及副馆自习室,并安排值班领导及相应工作人员。
图书馆开放时间为 8:30—12:30, 14:30—21:30(自习室 21:30关门) 。
四、假期值班要求
1.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劳动节值班安排,做好防火、防盗、防疫、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其中,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一位带班领导电话值班(带班领导不能离开丽江) ,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
2. 各单位中层干部去向报备表、假期值班安排表(见附件) ,于 4 月 20 日(星期五)12:00 前报学院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值班当日 17:00 后,应向学院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3. 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 24 小时开机。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