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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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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关于落实丽江市教体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规定的通知

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为认真落实 2020 年 2 月 5 日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落实“十个必须”要求的通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健康,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一、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自即日起至返校前必须自行居 家隔离 14 天保证身体健康无异常。每位教职员工和每位学生居家隔离 14 天必须如实填写“居家隔离 14 天无异常记录卡”(见附件,登记居家隔离的时间等于或大于 14 天有效,请自行下载打印,返校时交验)。返校时,教职员工居家隔离 14 天记录卡必须有家人签字旁证、学生居家隔离 14 天记录卡必须有家长签字。

二、开学时间由学校属地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后,学校将 第一时间通知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三、一旦开学返校,所有师生员工需完整记录返校所乘坐的 全部交通工具的车牌、车次、座位和乘车时间,便于回校后填报相关表格和追溯。同时,必须严格做好返程途中的个人防护,无条件服从和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的疫情防控管理。 

四、返校以后,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和 配合学校和属地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管理。

五、开学后至疫情解除之前,学校食堂暂停提供餐具,全校 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必须自带餐具分批分时就餐。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2020 年 2 月 6 日

附件: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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