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校历(秋季)》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做好我校 2021 年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及假期间校园管理
(一)学生离校
1.第 18 周期末考试结束后,除在丽江开展实习需住校的学生外,其余学生完成期末考试即可离校。2021 年 7 月 11 日 18:00,学生园区封园,学生应在此前全部离校完毕,离校时由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在大门口扫离校码。
2.各二级学院安排好学生假期实习相关事宜,及时告知放假时间,提前安排学生离校、假期及返校期间的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辅导员须做好学生安全离校教育工作,对自己所负责班级的学生离、返校时间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假期应与学生保持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二)学校期末工作
1.2021 年 7 月 10 日-14 日,学校开展教学研讨/行政业务学习活动。
2.各单位自行召开部门学期工作总结会议,形成学期部门工作总结(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于 7 月 12 日 12:00 前报校办 406 蒋立鸿处备案。
3.7 月 15 日 9:00,中层及以上干部、二级学院院长助理和督导团团长助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期末总结会;7 月 15 日下午各单位其他教职工完成期末收尾工作。
(三)教工放假
1.全体行政人员和教师完成本学期工作、教学任务后,于 7月 15 日 18:00 起开始放假。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检查本部门水、电、门窗及其他设施的安全防护情况,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以及重要文件资料等的整理存档保管工作。电脑等重要物资,统一存放至本单位安全设施齐全的房间内,并贴上封条。2021 年 7 月 12 日(周一)学校将统一组织放假前安全大检查。
3.假期间需进行维修维护的项目,相关单位应于 2021 年 7月 10 日(周六)前书面报总务处。
(四)假期间校园管理
1.值班安排。
(1)校领导、院长助理以轮值方式 24 小时值班。
(2)校办、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以及有住校实习学生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在校值班,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师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校园安全、防火、防盗、保卫等工作。饮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传染源检测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3)校卫队全员正常值班、巡逻;校园维修、绿化工作由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完成。
(4)学生园区、食堂等由学生处、总务处安排适当人员值班,做好在校师生员工生活保障工作。
2.大门管控。
暑假期间,学校大门继续严格执行上级各项防疫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3.停止服务项目。
暑假期间,图书馆闭馆,超市、快递点、理发室、公共浴室等停止服务。
二、暑假期间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一)出国(境)
所有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因私出国(境)。
(二)国内出行
全体师生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到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活动,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需向所在单位/辅导员报告。
(三)健康情况、活动轨迹上报
全体师生员工仍按现行要求每日在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端)上报健康状况及活动轨迹,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数据信息统计上报
人事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教务处等单位仍按现行工作要求,清楚掌握教师、住校家属小孩、学生、后勤人员、安保人员以及实习学生底数情况,每日将相关数据提交校办,校办汇总上报。
三、秋季学期开学
(一)返校时间
1.教职员工返校时间。
行政人员于 8 月 25 日返丽、返校,26 日到岗上班。任课教师于 9 月 2 日返丽、返校,9 月 3 日到校参会。后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返校时间由总务处安排通知。
2.学生返校时间。
(1)老生:按照教育部“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要求,2020 级学生于 9 月 3 日 8 时-20 时返校、报到注册,2019级学生于 9 月 4 日 8 时-20 时返校、报到注册,2018 级学生于 9月 5 日 8 时-20 时返校、报到注册。9 月 6 日开始上课。
(2)新生:园区于 8 月 29 日 9:00 开园。2021 级新生于 8月 30-31 日报到注册,9 月 1-4 日入学教育(含体检),9 月 5-18日军训,9 月 22 日开始上课。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返校程序
1.师生员工返校、学生入校入园仍按春季学期返校规定和程序执行。特别强调:学生返程前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于返程前 3天内,通过“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端)的“返校登记”程序申报返校,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成“返校二维码”,返校时在大门口核验准入。
2.假期间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返校前 14 天有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按属地防疫规定和上级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三)进出校园管理
2021 年秋季学期进出校园管理,按国家和属地最新规定要求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国家、属地、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学校暑假、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措施,围绕“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安全”的目标,做好自我防护,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对不执行学校规定要求者,学校将按违纪进行严肃处理;对不符合返校条件者,学校将严格按规定妥善安排。
(二)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变化情况和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全体师生员工随时关注。
(三)暑假值班严格按照《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值班工作暂行规定》(旅院字〔2017〕57 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根据上一轮各单位假期轮流值班情况,结合学校实际,请督导团和科研处(合并值班)、艺术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和培训中心(合并值班)、外语学院、学生处和武装部(合并值班),至少安排一名行政人员参加本次暑假值班,每个单位轮值时间为 7 天。涉及两个部门合并值班的,请自行协商安排。值班人员名单(纸质+电子版)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周五)15:00 前报至校办 406 蒋立鸿处。学校办公室将根据报送情况统筹协调并制发值班安排表。
(四)其他备案材料
各单位需填写本单位领导干部(含助理)假期去向安排表;学生园区值班、校园安全值班、后勤保障值班分别由学生处、保卫处、总务处安排;各二级学院暑假需安排领导电话带班并填写《二级学院假期值班表》,带班领导值班期间须保持手机 24 小时畅通。以上材料请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周五)17:30 前报校办406 备案(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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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