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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切 实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 校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 2022 年秋季学期开学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一)教职员工

1.行政人员、教辅人员:2022 年 8 月 23 日前返丽,8 月 30 日到校上班。

2.任课教师:8 月 26 日前返丽,9 月 2 日到校,各单位组织开展开学前准备工作;9 月 5 日开始上课。 

3.后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返校时间由总务处安排通知, 相关人员需于进校前至少提前 7 日返丽。 

(二)学生

2022 年 9 月 2 日上午 8:00,学生园区开园。

按照教育部“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要求,结合丽 江市“省外师生员工延期至2022年9月13日之后开学返校”的具 体要求,各年级学生原则上按以下时间错峰返校:

1.2021 级、2020 级、2019 级学生: 云南省内的学生分别于 9 月 3 日—4 日错峰返校,报到注册; 9 月 5 日开始上课。 云南省外的学生于 9 月 5 日起在家通过“雨课堂”等智慧教 学平台进行线上上课;并分别于 9 月 16 日—18 日分别错峰返校, 报到注册。 

2.专升本新生:于 9 月 3 日—4 日报到注册;9 月 5 日开始 上课。

3.全体本科及专科新生:于 9 月 14 日—15 日报到注册,9 月 16—18 日进行入学教育、体检等事宜;9 月 19 日开始上课; 军训事宜另行通知。

二、暂缓返校人员 

(一)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

(二)返校前 7 日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返校必经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 

(三)未完成 3 日内两次核酸检测的返校前 7 日内有低风险 区或已发生本地传播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经研判有外溢风险的地 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四)处于隔离治疗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师生员 工;

(五)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六)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居住地或丽江市有规定,不允许 离开居住地或返回丽江市的师生员工。

三、返校程序及要求

(一)师生返校返岗

1.全体师生员工返校(返岗)前须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 

所有师生员工,返校前需持 48 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和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能返校。

中高风险区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当地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 后(或 7 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返回省内常态化防 控区后),居家隔离 7 天,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 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返校;7 日 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或已发生 本地传播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经研判有外溢风险的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3 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方可返校。确诊者、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次 密接者、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者等属于中高风险管控人员的师 生员工暂缓返校;云南健康码、行程码红码或黄码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属地政府和学校疫情防控 相关规定,做好每日自我健康检测,并按时、如实通过学校综合 服务平台(手机端)上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授权获取地理位 置,以便学校查询。秋季学期开学入校前,学校将严格审查返丽 前 7 天健康状况及活动轨迹。学生需随时与辅导员保持联系。 

2.返校申报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于返校(返岗)前 2 日内, 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子菜单“综合服务平台”填写“返校(返岗) 申报”,上传“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所在单位负责 人审核通过,人事处备案,大门口核验(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健 康码绿码、绿色行程卡、进校码、佩戴口罩及测温),无异常后 方可进入校园。 

(2)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在报到前 7 日做好健康监测工 作。于返程前 3 日内,通过“学校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端)的 “返校登记”程序申报返校,上传“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 告”,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成“返校二 维码”,返校时在大门口核验(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 程卡、进校码及测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返校审核工作,务必抓紧抓实抓细学生健康状况摸排,精准掌握学生行程轨迹,务必将审核结果 提前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做好学生返校途中个人防护培训,确保 学生能够按时、安全、有序、顺利返校。

(二)校内后勤服务与保障人员管理工作

总务处要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流程,加强对所有从业人 员的管控,严格做好餐饮、商铺、超市、快递等相关人员的健康 监测与管理,特别是对食堂运营各个环节(包括食材采购、配送 等) 从业人员的健康管控;人事处、保卫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确保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在常态化防控区域的从业人员需在开学 入校前 7 天前返丽,返校时必须提供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禁进校。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上述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 识,自觉服从属地管理,履行好四方责任,要以多种方式第一时 间将相关精神传达至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全体新生,耐心细致做好 因返校时间调整带来的各项后续服务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关 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及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好开学有关 准备工作。

2.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 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云南省高 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事项技 术指引(第二版)》要求,开学后前三周实行严格管理,学生及 住校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每日健康上报和活动轨迹追踪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严格按 云南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最新要求及时部署落实。 校外居住教职工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出入校园 门禁管理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违反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影 响的教职员工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人员管理,认真摸排和准确掌握 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科学判定健康风险等级。对暂 缓返校师生必须摸清底数,多关心沟通,妥善协调好有关工作, 做好思想工作,做好线上教学安排。

4.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附件2),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 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疫苗接种务必做到应接尽接、应接早接;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不麻痹松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少聚集,非必要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非必 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返校途中尽量减少使用人员相对密集的公 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学生,应妥善保存公共交 通工具票据,以便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返校途中应 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尽量佩戴 N95 口罩;保持手部卫 生,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 在流水下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擦拭消毒。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的,务必及时就 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报告学校,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若返丽途中或返校后发现健康码或行程卡变化,或接到出发地(途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提 示来电或短信,或被判定为密接者、次密接者的师生员工,必须 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和学校。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变化情况和上级指示要求,及时发布 相关信息,请全体师生员工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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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3日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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