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时间与地点
2022年11月18日14:00至11月20日17:00在学校田径场。
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学生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引体向上、跳绳、平板支撑。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跳绳、平板支撑。
2.教工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引体向上、跳绳、平板支撑。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跳绳、平板支撑。
(二)团体项目
千人健步走、千人八段锦、拔河、12人13足、消防接力、节目展演。
竞赛办法
(一)田径比赛规则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等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定;参赛人数超过30人实行分组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二)平板支撑比赛规则
1.双肘在双肩正下方,眼睛看地面,保持颈部自然伸直;
2.肩膀、臀部、膝盖、脚踝在一条斜线上(听从裁判指令观察);
3.脚尖脚跟并拢,大腿小腿内侧夹紧,双腿伸直。
出现以下错误动作裁判提示两次后即可停表:
(1)塌腰;(2)翘臀;(3)双脚未并拢;(4)脚面承重(脚背触及地面);(5)肘关节不在肩关节正下方(肘关节落于肩的正下方,肘距与肩同宽);(6)抬头或低头(头与肩保持在一条斜线上,目光盯在手的前方);(7)上背部不平整(两肘应适度外展)。
(三)跳绳比赛规则
跳绳比赛限时一分钟,时限内完成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完成次数相同则成绩并列。摇绳方式不限,身体跳起后跳绳环绕身体完整一周即为完成一次。
(四)引体向上比赛规则
引体向上比赛不限时间,双手离杠即为结束比赛。运动员双手伸直并且与单杠垂直为起始姿势,上升过程允许摆动,下颚超过单杠即为完成一次,双手未伸直不记完成次数。完成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完成次数相同成绩并列。
(五)拔河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淘汰制,三局两胜,胜者晋级下一轮。
2.参赛的两队人数、性别都必须符合规定。
3.比赛过程中有其他人员临时加入则取消比赛资格。
(六)12人13足比赛规则
1.绑带必须系在踝关节以上5—10公分处,绑带不能打死结,不按规定系绑带的队取消比赛成绩。
2.出现绑带掉落应由参赛12人中任意一人捡回并原地绑好再继续,掉带或借助外力到达终点的队视为犯规,取消比赛成绩。
3.每组两队同时进行比赛,本队最后一名队员过线后才可停表并记录成绩,用时少的队伍名次列前。
(七)消防接力比赛规则
参赛队员抱灭火器以接力传递的方式进行,每人来回跑50米,最后一名限女队员正对本队的着火点灭火。
发令枪响后,计时开始,最后1名跑完50米到着火点灭火,灭火完成后计时停止,火源未灭者不计入成绩,按所用时间作为本队接力成绩。
(八)教职工趣味项目
按工会制定规则执行。
(九)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奖评选规则
在比赛中体现当代大学生拼搏进取精神,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运动员,不以成绩作为评比标准,由学生处负责。
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个人项目
1.学生组单项取前六名,各项目实际比赛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并颁发相应名次奖励。千人健步走、千人八段锦、拔河、12人13足、消防接力(第四、五、六名不颁奖只计入团体总分)。
2.教工组单项实际参赛人数7人以上取前六名;实际参加比赛人数不足设奖数时,退位取名次。各系教工组成绩记入团体总分。
3.单项前六名按7、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团体项目比赛(4×100米接力、千人健步走、千人八段锦、拔河、12人13足、消防接力)双倍计分,即第一名14分,第二名10分,第三名8分,依此类推。
4.如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计分不变。
5.打破学院纪录加10分。并单独附打破纪录奖状。
6.如同一人在同一项目中多次破纪录,不重复计分。
(二)团体项目
1.各学院教职工的比赛名次得分和学生运动员名次得分直接归于所在系团体总积分,排出团体总分名次。团体总分取前3名。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项目多者名次列前(含项、人、次),再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各单位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每单项限额人数不超过15人报名,且报名后不得更改,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比赛以至未能及时从秩序册中除名者,不认真参赛中途无故退出者,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单项每人次扣该单位优秀组织奖总分2分,团体项目每队扣5分,可扣至负分。
3.机关队、直属队、后勤队、马列部、体教部的比赛成绩不参加团体总分和优秀组织奖排名。
奖励办法
1.凡获得单项名次者,均给予奖励,奖励学院超市代金券,第一名9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60元,第四名50元,第五名40元,第六名30元;4×100米接力给予前三名奖金奖励,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20元,第三名240元,在运动会举办期间及结束后的一个教学周内至南区器材室领奖,届时仍未领奖者,奖金代金券逾期按作废处理。
2.千人健步走、拔河、12人13足、消防接力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
3.团体总分奖励前三名,颁发奖金、奖牌;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4.优秀组织奖评选两个单位,颁发奖金、奖牌,奖金各500元。该奖项不与团体总分挂钩。
5.体育道德风尚奖:从参赛运动员中评选11人(其中教师2人、学生9人),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奖金各50元。
6.优秀裁判员:按一定比例从学生裁判中评选,颁发荣誉证书。
赛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