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经个人/团队申报、基层单位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学校于7月27日向云南省教育厅推荐优秀教师1名(旅游管理学院张静)、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教育学院王建兵)、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个(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创新团队)。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反馈我校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均通过初审。按照相关要求,学校根据反馈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现将正式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人事处或校办(党务)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如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公示对象推荐申报的问题,学校即向云南省教育厅报送有关材料。
公示期:2023年8月3日至8月9日
联系人:陈彩莹、刘建民
电 话:0888-5135996、5135608
地 址:一号办公楼413、423室
附件:
人事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