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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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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学院成功举办宪法宣讲报告会



      11月23日下午,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强化宪法宣传教育效果,提升学院师生法制意识。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于学术报告厅开展宪法宣讲报告会,此次报告会由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云东教授担任主讲人,学院党委书记祁顺华担任主持人,学院各领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直属各支部代表、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共同参加。

 

      报告会中,陈云东教授以“学习新宪法修正案,增强依宪治国意识”为主题。他讲道,此次宪法修正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历史背景下,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全面体现了党和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体现出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理念。其主要内容为丰富了宪法指导思想,增加宪法宣誓制度,创设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在讲解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对宪法修改的必要性、科学性和丰富内涵时,陈教授指出,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宪法的稳定性、时代性、客观性、重要性和目标性与新时代的方位、主要社会矛盾、总任务与奋斗目标紧密相连。因此,宪法的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是事业发展所需,更是党心民心所向。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此次修宪是一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反映了党和人民共同意愿。

 


      报告会最后,学院党委书记祁顺华在总结中希望同学们以此次“学习宪法修正案,增强依宪治国意识”主题讲座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宪法和法制学习融入到日常学习之中,树立法治思维,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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