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党委党校定于2018年10月-11月举办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总第29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校培训,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二、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是党校培训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严格把握好质量关,确保“成熟一个,培训一个”,指导基层党支部加强对学员的管理,支部书记需参加并指导学员开展小组讨论,经常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检查学习、讨论的效果,把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协助解决培训期间的相关问题,确保培训学员的出勤率。
(二)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负责本学院参加培训学员的编组工作(每组人数不超过30人,每组推荐2名组长,原则上一男一女;直属党支部所属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校统一编组)。
(三)此次培训每名学员须交纳6元的教材费用,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8年9月26日(周三)17:00前将分好组的学员名单和教材费报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党委党校。
(四)培训班各小组组长要按照党校相关要求,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主动邀请指导老师或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小组讨论并做好详细纪录,经常向基层党组织汇报本组学员学习情况,热情为学员服务。
(五)按照党校培训的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应列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学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已向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并经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考察6个月以上,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以2016级、2017级学生为主)和教职工;
2.各单位推荐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必须出自本人意愿;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积极要求入党;
4.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突出,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5.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要在班级的前50%;
6.在生活中,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尊重师长,同学关系融洽,群众基础扎实;
7.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担任院、系、班级学生干部职务,有奉献精神,其工作成效为多数同学认可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8.受过学院、二级学院内各种纪律处分或处理者,违纪处分未解除或在影响期内的不予考虑。
(二)上次培训未结业者,需由支部重新考核,仍然符合推荐条件的优先考虑;曾在培训中有违纪、考试作弊的学员,不予推荐。
(三)凡到我院之前已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学生或教职工,若无其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等材料或培训时间已超过一年,需由所在党支部重新考察推荐进入党校参加培训,但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学员名额分配
结合学院实际,各二级学院参加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人数分配如下(共计380人):
经济管理学院: 60人(分2组)
旅游管理学院: 60人(分2组)
财会学院: 90人(分3组)
文学院:60人(分2组)
艺术设计学院:30人(分1组)
外语学院:30人(分1组)
信息学院:30人(分1组)
护理学院:20人(分1组)
各直属党支部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班学习不占用以上分配名额,单独报党校即可。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党委党校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