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团委: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和党校培训计划,定于 2015年5月-6月举办 2015年第一期(总第2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为加入党组织做好必要和充分的准备。
二、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班学员(团员)由各基层党支部指导团支部向上级团总支推荐,团总支初审后,报学院团委审核公示,并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学院团委要将最终确定参加党校培训的学员名单以系为单位反馈至各党总支,经各党总支备案后报云南大学党委党校丽江校区分校。
(二)各党总支要负责所属参加培训学员的编组工作(每组人数不超过30人,每组推荐2名组长,原则上一男一女),指导基层党支部加强对学员的管理,支部书记要参加并指导学员开展小组讨论,经常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检查学习、讨论的效果,把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协助解决培训期间的相关问题,确保培训学员的出勤率。
(三)培训学员名单和每人40元的培训费用(教材、结业证书、荣誉证书、课时费等)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于2015年5月20日12:00前报云南大学党委党校丽江校区分校。
(四)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同样收取40元培训费,由各基层党组织上报党总支进行备案(直属党支部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名单由各直属党支部直接报党校)。由学院党校将所有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统一编为一组。
(五)按照党校培训的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六)培训班各小组长要按照党校相关要求,如实做好考勤,主动邀请指导老师或党支部书记、委员参加小组讨论并做好详细纪录,经常向基层党组织汇报本组学员学习情况,热情为学员服务。
三、学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已向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并经党支部3个月以上的考察,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积极要求入党;
3、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的前50%;
4、在生活中,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尊重师长,同学关系融洽,群众基础扎实;
5、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担任院、系、班级学生干部职务,有奉献精神,其工作成效为多数同学认可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凡受过学院、系内各种处分或纪律处理者,不予考虑。
(二)上次培训未结业者,需由支部重新考核,仍然符合推荐条件的优先考虑,但严禁推荐曾在党校培训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员。
(三)中学已参加党校培训的同学,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学员名额分配
本期党校培训根据各系现有人数,按比例对各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分配如下(共计550人):
会计系:180人(分7组)
经管系:90人(分4组)
文新系:80人(分3组)
旅管系70人(分3组)
艺术系60人(分2组)
外语系40人(分2组)
信科系30人(分1组)
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班学习不占用分配名额。
联系人:李阳 电话:0888-5135608 18787627550
学院党建在线QQ群:111648080(相关文件、表格请从QQ群共享下载)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党委党校丽江校区分校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