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3/04/19
文章来源:
打印
字号:大中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云高工组【2013】8号)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中共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委员会决定对我院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系党总支、各直属支部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结合本系部(部门)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或方案情况。
(二)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包括:(1)组织设置情况;(2)系(部)、部门党组织和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3)系(部)、部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实施情况及党建材料记录、存档情况;(4)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情况;(5)人才、队伍建设情况;(6)思想政治工作情况;(7)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情况;(8)党支部特色活动案例。
(三)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整改的打算以及未来工作计划等。
二、检查步骤
(一)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对于典型案例和创新、可推广做法,可形成专题报告另附。
(二)检查。学院党委将于2013年5月11日——20日期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专门检查。
(三)2013年5月31日前汇总学院自查情况报省委高校工委,6月上旬接受省委高校工委的检查。
联系人:吴建峰
电 话:0888-5135608
中共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