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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窗

Window of the Party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员信息普查工作和规范党员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严格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软件的通知》和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党内统计、党内基本信息库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云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党组织信息普查工作和规范党员党组织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推进全院党组织工作信息化,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和党组织信息普查,全面实行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此次党员党组织信息普查工作分为信息采集和信息录入两个阶段,即日起到3月28日为信息采集阶段,3月29日到4月17日为信息录入阶段。

(一)3月19日下午15:00整召开全院党建工作会议,对本次工作进行动员与工作布置。

(二)信息采集阶段

1.凡2014年3月20日前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党员都要参加本次普查,并采集信息。

2.3月19日—23日党员(含预备)要填写《云南大学党员管理信息采集表》电子表格,教职工、离退休党员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照片(要求为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像素400×600左右,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

3.3月23日—25日党支部要填写《云南大学党员管理党支部信息采集表》电子表格;

4.3月25日—26日党总支要填写《云南大学党员管理总支信息采集表》电子表格;

5.3月26日院级党组织要填写《云南大学党员管理院级党组织信息采集表》电子表格;

6.以上电子表格完成后,3月27日请各系党总支、直属支部一并打印出纸质版上交院党委,党委对出现错误的总支或支部进行信息整改,均审核无误后报送云大检查。

(三)信息录入阶段

1.3月20日各系党总支、各直属支部指定两名教职工专门负责本系或本支部的信息报送及录入工作,并报送该两名人员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到党办。3月21日党办将统一对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2.3月26日—28日党员信息电子版完成并形成纸质版报送党办,经院党委报送云大组织部审阅无误后,即开始录入党员(含预备)数据信息,4月17日前全部信息要录入完毕。此项工作的录入顺序由党委安排,并逐一电话通知到各总支、各直属支部,由各系指定人员进行录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党总支和各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由各总支书记或直属支部书记作为此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选派两名负责的教职工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及时督促监督本总支或支部的录入情况,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

(二)各支部要认真采集党员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党总支和直属支部要认真审核,规范电子文件的格式,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客观、完整、符合逻辑,如出现信息不真实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作中要注意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三)报送要求:

1.每个党总支、直属支部报送时,电子文档为一个文件夹(用总支名称作为文件夹名,如“经济管理系党总支”),文件夹中包含1个《云南大学党员管理总支组织信息采集表》(用总支名称作为文件名,如“经济管理系党总支”)和N个以支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每个支部文件夹中又包含1个《云南大学党员管理党支部信息采集表》(用1+支部名称作为文件名,如“1经济管理系学生党员一支部”)、N个《云南大学党员管理党员信息采集表》(用姓名作为文件名)和N张教职工及离退休党员的电子证件照片(用姓名作为文件名,格式要求如前)。

2.所有填写的电子表格,填写时统一用“仿宋_GB2312” 字体五号字填写,均不准改变原表的布局,不得自行修改字体、边距、行间距、字间距、条目等,否则将导致信息无法录入系统,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3.会计、文新、经管三系涉及在昆明海源校区的学生党员(含预备)信息,由该同学未赴昆前所在支部采集并填写;大四实习不在校的同学相关信息由所在支部负责联系采集填写。

附件:

1.云南大学党员管理院级党组织信息采集表

2.云南大学党员管理党总支信息采集表

3.云南大学党员管理党支部信息采集表

4.云南大学党员管理党员信息采集表(教职工、离退休)

5.云南大学党员管理党员信息采集表(学生)

6.上报电子文件夹格式范例


中共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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