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支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云创办〔2010〕6 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积极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做好迎评促建工作,在改进作风、教风、学风和强化队伍、优化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师生,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基本要求
实行公开承诺要把握以下要求:
(一)体现创争目标。以落实中央、省委和云南大学党委提出的“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内容,以“爱岗敬业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为实践主题,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发展上水平的目标。
(二)立足岗位职责。以各院系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为重点,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注重围绕系部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尤其是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完成,注重围绕破解难题建立健全学习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常态化,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三)坚持师生满意。把解决师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承诺扎实办好师生关注和长期受益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
三、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结合岗位,提出承诺。党员个体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计划,特别是参与迎评工作、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中的工作打算,向所在支部自愿提出具体承诺事项。党组织可通过召开支部会和党员群众代表会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承诺事项确定后,要认真填写《公开承诺表》,党组织《公开承诺表》要报学院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网站和简报上公布,党员《公开承诺表》要报所在支部备案,各院系党总支要汇总下设各支部的承诺事项。今年的公开承诺在11月15日前完成,今后的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
(三)考核评估,综合评定。每年年底,党委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诺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估。各党组织要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评定,可以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组织考评、群众参评、领导点评相结合的办法,由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召开评估会,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按照党员公开承诺事项、进行量化打分。评诺结果可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评诺结果要作为年度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查。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一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言必行、行必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党委领导要深入联系点进行指导,督察组要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督察。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师生不满意的,应限期整改。
(二)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要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覆盖,不留盲点。
(三)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简报等传媒平台,认真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营造有利于活动健康开展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