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学院改革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教育部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在2014年“七·一”来临之际,学院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三个直属支部和各系党总支下设的教工支部、学生支部,侧重于学生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务系统的正式党员干部,包括各支部正副书记、支部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组织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支持院、系、部门完成教学、管理、服务、迎评等方面的工作,在推动本部门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2、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入党材料填写及时、规范、准确;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程序规范、措施具体,并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3、支委会班子健全,作风正派,支部凝聚力强,且支部建立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强,能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定。
2、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在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中成绩突出,能积极支持和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迎评工作甘于奉献,不计得失。学生党员在班级和园区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师生服务。要求教工党员入党时间在两年以上,学生党员在一年以上。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党员的评选条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
2、具备相应的党的理论知识和党务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新环境下党务工作的新情况、新思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奉献,既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又能坚持原则、大胆管理,表现突出,受到本部门大多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从事党务工作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
三、注意事项
(一)评选工作采取划定名额,逐级评选,党总支审核,学院党委批准的办法。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在本部门通过一定方式公示后上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好中
选优。
(二)根据各总支、直属支部的实际情况,本次共表彰先进党支部12个,优秀教工党员22名,优秀学生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学院党委将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名单中推选出3个先进党支部、3名优秀教工党员、3名优秀学生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云南大学党委组织的评优,获得云南大学党委评优的将不再参加学院的评优。
(三)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将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审批表(主要事迹可以另附材料),于6月12日下午18:00前报学院党委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