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圆满完成本学期党员发展工作,同时确保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党员信息库建设等常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12月4日前完成本学期新发展党员工作,于12月16日前完成党员转正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1)。因所有材料经学院党委审查后须交至云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备案,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逾期未交材料的,将取消本次发展资格,在全院内进行通报,并缩减下一年度分配名额。同时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材料填写等相关工作。
1、所有入党材料及日期不能有涂改;
2、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党支部一定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通过一定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均无异议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3、支部大会表决决议填写要规范;
4、做好预审工作。党总支要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特别是对于党支部上报的“档案摘抄”要认真审查,不太清楚的一定要进行函调政审或谈话政审,并根据需要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5、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逐一讨论新发展和转正党员,党支部和党总支会议要认真规范地做好记录。
二、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做好本学期产生的入党申请人、新发展党员、转入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对今年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请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学院党委予以解决。
四、对于新转入党员,各党支部要对其加强教育和管理。是预备党员的,要及时查看其入党材料,对其继续进行考察培养,并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材料;符合转正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前做好安排,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