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因学院机构调整和干部调动等原因,新设教学系和个别其它系的总支委员会尚不健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2016年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云高工组〔2016〕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学院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学院党委要求各系党总支进一步健全总支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
有关党总支要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在认真总结工作、充分酝酿准备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章规定,选出党性强、作风正、能干事、负责任,结构合理、凝心聚力,密切联系群众的党总支委员会。
二、发扬民主,认真推荐
酝酿推荐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并注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体现合理的结构要求。委员候选人必须是理想信念坚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性强,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为大多数党员和师生信赖的党员。
三、坚持原则,规范程序
有关党总支要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已成立党总支委员会的系党总支不再重新选举委员,若因工作实际有所调整,则按相关要求重新选举委员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
(一)党总支委员会的组成应以工作需要和结构合理为原则,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学院发展为目的。委员人数应为单数(一般为3-7人),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保卫等委员(可兼任)。
(二)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提名。党总支根据民主推荐、多数党员的意见和委员会组成结构合理等情况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委员名额加上20%差额),并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三)新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后,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当选委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进行分工。
(四)选举大会的选票在选举结束后清点密封交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存档,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五)各有关党总支要在3月10日前要将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上报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党委进行审批。报告内容为:选举工作情况;当选的党总支委员名单以及每个人的得票数;委员分工情况。已成立党总支委员会的党总支,如委员有变动的,一并上报。
特此通知。
中共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委员会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