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事:
财务工作“日清月结”的特殊性,须预留对帐、结账及处理其他会计业务的时间。每周办理报销业务的时间为:
上午: 8:30 ---- 11:30 (周二至周五)
下午:14:30 ---- 17:00 (周一至周四)
本学期从3月1日起我处将恢复报账业务。教职工假期探亲费的报销安排待人事处通知下发后办理。
下列情况下,暂不办理报销业务:
1、每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及每月初前两个工作日为结账、对账时间;
2、全处人员参加各级组织召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3、进行必须由全体财务人员倾力协作、共同完成的工作(例如年终决算等);
4、负责某项业务的会计人员因故不在岗位,而其他会计人员又无法替代其工作时。
请各位老师、同事遵照以上时间办理报销业务,我处全体财务人员将尽力为大家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监督投诉电话:5112915,欢迎广大教职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处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