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后勤存货盘点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年末各单位存货的实际情况,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7日前对本单位存货进行盘点,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 开展存货清查盘点范围
(1)总务处:教学用品、劳保用品等;
绿化修缮科:绿化用工具用具、维修用工具用具、维修配件等;
招待所:一次性用品、专用材料、工具用具等;
医务室:药品等。
(2)学生处:宿管人员工作服、工作牌及清洁用品等。
(3)保卫处:安保防护用品、消防用品等。
二、工作安排
填写要求:请相关单位自行下载附件《存货盘点表》填报,存货管理员应按照实际库存的实物,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核对,认真填写《存货盘点表》,并对盘盈、盘亏、损坏或积压的存货统一在备注栏中说明。
存货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存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存货盘点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月7日17:00前交到财务资产处。
联系人:李燕芳电话:5113053
特此通知!
附件:存货盘点表/Upload/file/20190307/20190307153006_5164.xls
财务资产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