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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中结账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财务工作安排,对学校期中报销业务做阶段性结账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面清查本年8月至11月发生的费用及酬金(含探亲报销、教研项目、科研项目),要求第九周(11月14日前)完成报销业务。
2. 借款到期请办理归还手续。
望教职工合理安排报销时间,配合我处完成报销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