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在丽江办理护照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我校学生在丽江办理护照工作,按照古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相关要求,现将办理材料、程序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
身份证、学生证、高等院校在学证明
二、办理程序
1. 学生本人携身份证、学生证至行政楼二楼213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高等院校在学证明;
2. 学生持填写完整的高等院校在学证明请辅导员及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常务副主任余阳老师签字;
3. 持签字后的高等院校在学证明至行政楼三楼303 学院办公室盖章;
4. 持身份证、学生证、高等院校在学证明至古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421 号一楼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即可。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