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管理办法
一、学年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学年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本科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学生受到严格的科学研究工作训练,提高知识积累和写作水平,凡在我院就读的本科生,在大三学年,每人必须撰写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学年论文,以取得撰写论文的经验,初步掌握撰写论文的方法,为今后撰写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奠定基础。学年论文计3学分,必须按规定完成,经审查合格才能获得学分,不能以课程学分或其它形式代替。
学年论文的基本要求:
1、通过学年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理论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学年论文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3、培养学生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4、培养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收集资料、处理信息、规范论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学年论文的形式及题目的确定
学年论文有两种形式:一是运用专业知识,结合社会现实写出一篇专业论文作为学年论文。二是通过社会实践,撰写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实习报告,作为学年论文。根据学年论文的内容,学生可以自拟题目。
三、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助教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及其职责:指导教师由各系确定,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确定题目,收集资料,撰写修改论文,并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
四、对学生撰写学年论文的要求
1、学年论文是综合性的实践教学活动,是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学生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力争高质量地完成学年论文。
2、学生应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力争有所发明和创新。
3、在学年论文的写作中,采用专业论文形式的论文字数要求每篇4000-5000字左右,字迹要工整,表达要流畅。采用实习报告形式的论文必须以社会实践为基础进行一定的思考和探索,要求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凡不符合要求的学年论文必须重写。论文定稿,必须交手写稿或A4打印稿以及电子版至各系存档。
4、采用专业论文形式的学年论文,要求每篇论文引用文献资料要在5篇(部)左右,引用材料必须注明出处。采用实习报告形式的学年论文,应尽可能通过社会实践,运用专业知识去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5、学年论文要有理有据,勇于追求真理,鼓励科学探索和创新,严禁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学生对本人学年论文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有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以作弊论处,按《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违纪处分办法(暂行)》有关条款,给予严肃处理。
6、在撰写学年论文期间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五、学年论文的组织管理及质量检查
1、本科生的学年论文工作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部、系(部)、班主任、指导教师协同开展工作。
2、学院教学科将强化学年论文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做好学年论文质量的检查与监控,切实提高学年论文的质量。检查将以班级为主,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及时地公布各阶段检查和抽查的结果。
六、学年论文成绩评定
1、学生于大三学年上学期(或下学期)撰写学年论文,于该学期期末(第十五周)将论文交指导教师。凡质量较差的论文,指导教师要为学生指明需改进的地方,要求学生重写,直到合格为止。
2、学年论文先由指导教师在《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评分标准及评审表》给出评语和成绩,交系主任或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各系教务干事进行成绩登录和存档备案。
3、指导教师的评语需在如下方面给予明确评价:论文的字数、内容、表达和书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论文选题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学生应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学生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教师对论文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百分制和五级记分制的折算标准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七、学年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学年论文工作结束后,学年论文纸质版、电子版由各系安排专人统一保存。可以选择部分优秀论文由教务部统一编印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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