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申领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申领、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申领办法》(院办〔2017〕1号)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申领相关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结合管理重心下移工作精神,学校办公室不再负责报批各二级学院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经费额度事宜,由财务处每学期按原标准测算额度并按规定给予报销。
二、各二级学院采购的日常办公用品应由专人管理,采购前须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报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批;入库、出库各环节均须建立台账登记。
三、机关、直属单位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历年申领使用情况统一核算、采购,各部门无需报送采购计划。确因工作需要需大批量采购或采购非常规办公用品的,由使用部门单独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自行采购。
四、各单位申领日常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通过OA系统统一申请。日常办公用品出库时间为每周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学院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