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努力提高学院教职工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院两个文明建设,把学院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上来,现就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如下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重点篇章;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重要的理论研究文章、国际国内时事政策报道、学校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指定的学习材料。政治理论学习分为学生和教职工两块进行。
二、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学院团委负责,根据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结合国际、国内时事制订学习主题,由各班主任围绕主题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双周周五下午进行,团委进行监督检查。
三、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宣讲文件、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
2、以自学和统一学习相结合。统一学习分为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全院教职工统一的学习,二是学院教工党员的学习,三是各个部门的学习;教师的学习只要由教研室负责进行。
4、个人自学:学院所有教职工每周学习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党员不得低于3小时),主要以自学为主,做好学习笔记。统一组织:全院教职工每两个月统一学习一次;教职工党员每两个周学习一次,可以结合组织生活进行;各个部门每月学习一次。
5、学院教职工统一学习由学院统一组织,教工党员学习由教工支部负责组织,各个部门学习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四、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由学院不定期对团委进行检查。教职工学习要有详细记录,有事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学期期末由学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