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维稳安全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稳定与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在认真组织落实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现制定《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维稳安全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稳定与安全的政治责任岗。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稳定与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全院师生法律意识、稳定与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组织领导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成立维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
三、工作职责
(一)学院维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稳定与安全的工作实际及校园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开展工作。
(二)根据上级部门维稳与安全工作的要求,及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拟定工作方案,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效应。
(三)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和管理,根据在校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三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四)增强学院安全防范机制,有条件的投入技术防范监控建设,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的效应。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防患以未然。
(五)指导和监督学院各系、各部门开展梳理排查化解涉及校内外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六)切实维护校园日常及敏感时期学生稳定工作。做好本部门内部综治维稳日常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学校应制定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同时,定期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师生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八)不断探索学院稳定与安全的工作新思路,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建立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学院的发展创建安全稳定、文明有序的育人环境。
(九)为认真落实学院维护与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学院与各系各部门签订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