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9年10月开展“清迈大学短期语言能力提升项目”报名工作,选拔我校2016级学生于第八学期赴泰国清迈大学学习。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泰国清迈大学简介
泰国清迈大学(Chiang Mai University)简称CMU,成立于1964年,由普密蓬国王殿下批准创建。位于泰国清迈府西郊,占地3490英亩,目前拥有学生37000多人。清迈大学是泰国北部首屈一指的综合性国立高等学府。经过50多年的发展,清迈大学已成为泰国排名第二的高等学府,共设有22个学院、3个研究所、1个研究生院和14个学术支持中心,提供各种学士专业、硕士专业、博士专业的课程。其中,以医科和工科最为出名。
清迈大学除了为泰北学生提供高等教育的机会,同时也为世界各国留学生提供高素质的学习环境。
二、短期语言能力提升项目培养模式简介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与泰国清迈大学短期语言能力提升项目,即从我校本科四年级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参加该项目,被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四年级学生,于大学四年级最后一学期赴泰国清迈大学开展英语听说、泰语等相关课程学习及实习,其中课程学习3个月、无偿实习1个月。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可获得泰国清迈大学提供的交换生结业证书、实习证明和成绩单,并可获得我校技术技能学分或专业实习学分。
三、课程修读的要求及学分对接
1. 泰方主要的专业课程设置为:英语口语、英语听说、英语写作、基础泰语、泰国民俗文化等相关课程,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可对接我校1个技术技能学分;
2. 开设的英语课程将采用全英文授课和考试,泰语课程采用英泰结合授课和考试;
3. 清迈大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完成实习并获得实习证明可对接我校各专业对应实习学分。
四、学生选拔
1.初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复审工作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和相关部分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将通过面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评定,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报学校审批,并将最终名单报给泰方;
2.泰方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进一步审核,最终确定邀请文书;
3. 我校2016级所有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申请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良好,无挂科、违纪处分;
(3)具备用英语进行专业学习的能力;
(4)学生本人自愿,并按照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选拔;
(5)家庭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承担学生在泰国学习期间的相应费用。
五、学生管理
1.交换学生在泰国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学校的规定及社会风俗习惯,接受清迈大学的管理;
2.交换学生在泰方修读的课程成绩,由泰方学校直接报给我校,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可;
3.交换学生在泰国学习的半年期间,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保留在其就读二级学院;
4.交换学生在泰国期间,必须定期向学校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反馈学习、生活情况;
5.交换学生在泰国期间,若违反两校相应规定,则两校有权取消其交换学生的资格,学费不予退还。
六、学生职责
1.在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的组织指导下,交换学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泰方学校申请和签证办理的整个程序,并按时提供相应资料;
2.在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的组织指导下,交换学生须统一办理签证、统一赴泰国清迈大学,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
3. 在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及清迈大学的统一安排下,完成在泰学习及实习后,按时回国、返校。
七、相关费用
1.项目管理费:人民币2000元,费用由学校财务资产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因各种原因不能成行的学生,根据学生当前所处项目阶段,扣除已完成部分,剩余退还给学生;项目管理费的主要用途为:宣传推广费用300元→评审选拔费用400元→组织管理费用600元→签证代办费用500元→行前指导费200元;
2. 项目诚信金1500元,由学校财务资产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参加项目的学生到达泰国,在清迈大学顺利入学后,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按照学校财务处办理流程申请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退还该费用;
3. 学生行前须缴清在本校最后一年(大四阶段)的学费;
4.学生自行支付办理护照和申请签证及续签的相应费用;
5.学生在泰学习期间,学费为人民币4000元,由学生赴泰后向清迈大学缴清。学生需自行承担往返泰国的机票、交通费用,以及在泰国的生活费、住宿费、书本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 各种手续办理完毕、正常开学后,若学生无故或因特殊原因终止在泰学习、实习,得到两校批准提前回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退还;
7. 学生在泰完成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实习证明和成绩单,返校后可申请“学生对外交流奖助资金”中的留学助学金,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将根据学生在泰学习、生活情况予以评定;
8. 学生在泰完成学业后,将根据课程学习和实习的综合成绩,评选出前三名优秀学生,可分别获得“学生对外交流奖助资金”中的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八、申请流程
1.到各二级学院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2.参加各二级学院初审、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复审、全校公示、学校审批等环节;
3.提交申请泰国学校的材料;
4.获得泰国学校的邀请函;
5.办理签证,获取签证,赴泰学习。
注:具体流程时间,见进度表。
九、报名
1. 咨询渠道:该项目相关信息可登陆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网站国际交流合作中心页面http:/gjjl/index.html或微信公众号IECC07进行查询;
2. 时间安排
2.1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10月31日,学生到各二级学院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
2.2 各二级学院初审:2019年11月1日-4日下午5点前,二级学院将通过初审名单推荐给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3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复审时间:2019年11月5日-6日,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和各部门老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进行复审;
2.4 全校公示时间:2019年11月7日-10日,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并报学校审批,确定赴泰名单;
2.5 费用缴纳、材料审核及提交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月10日,学生缴纳管理费、诚信金,并办理赴泰签证材料;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审核学生材料并递交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馆。
2.6 签证获取时间:2020年1月
2.7 赴泰时间:2020年2月初
3. 材料提交及咨询地点: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号行政楼一楼111室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1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