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生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生团队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值班制度
第二条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生团队办公室值班时间为正常上课时间(含节假日调休),一天共计四班,分别为上午两班、下午两班。具体时间段如下:
第一班:8:30-10:10;第二班:10:30-12:10
第三班:14:00-15:30;第四班:15:40-17:30
第三条 值班期间应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者请假,务必向值班负责老师直接上报。无故不到三次并无请假的,上报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生团队领导小组商议,情节严重者解除任用。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或记录与事实不符的记录。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擅自离职,不得随意带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六条 在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吃零食、抽烟,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打游戏或看视频,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一旦提醒三次以上不听劝告者,给予口头警告,并上报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生团队领导小组,提交1500字情况说明书。
第七条 值班期间若遇突发事情,须及时联系相关老师。
第八条 值班期间要保持办公室内卫生干净,以及办公桌面整洁,每天第一班的值班人员,务必打扫办公室内卫生,整理老师办公桌以及其他办公桌,证件、物品要摆放要整齐、有序,方便一天内老师以及其他值班学生工作,每天在最后一班值班的人员,在临近下班之前,清理办公室垃圾桶。
第九条 值班期间管理好自己所负责的事务,及时、有序的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不推拖、懈怠。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各部成员应严格遵守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的学生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学生团队成员须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工作热情积极。
第十二条 学生团队须服从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生团队领导小组安排,个人必须以集体利益为重。
第十三条 各成员之间必须互相尊重,注意在办公室的个人形象,给其他同学起好的带头作用。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部内活动,集体活动时准时到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 活动所需物品须先提出购买数量、经费预算,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老师批准后进行购买,并及时报账,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 保管好本部的物品,如须外借应向老师和领导小组申请。
第十七条 如因个人原因退出学生团队,须先向负责老师汇报并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不得擅自退出学生团队。
第十八条 总体要求:本着尽职尽责、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团队各成员对工作积极提出意见、指出错误、批评监督、遵守规章,严于律己、服从安排、相互协作、共同努力。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十九条 学生团队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第二十条 定期举行会议,并做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工作的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阶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各留学项目开展之前都要召开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第二十二条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迟到3次以上由领导小组直接解除任用。
第五章 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各项工作,以一个学生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十四条 日常言行举止文明,尊重老师和同学,尊重部门其他成员。礼貌待人、小心接物、严肃与活泼并重。
第二十五条 工作踏实认真、积极思考、责任感强,不推托工作、不投机取巧。注重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第六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全体成员须按时参加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学生团队例会及本部门例会,杜绝无故旷会、迟到早退等现象,遵守会场纪律。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向负责老师请假,会后及时了解会议情况,不得影响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能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完成工作,有较高的工作热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的干事给予奖励。此项由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未能按照工作规定完成相关工作,或违反本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解除任用或处分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未在本规章制度规定范围内之事,须报负责老师及领导小组,经讨论后按决议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团队全体成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出现违规行为按奖惩制度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