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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动态 Work Dynamic

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九)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云青联〔2019〕23 号)、《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管理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20〕14 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经费补贴。从 2019 年起,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3 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按照扣除社会保险等费用后志愿者实际领取的补贴标准不低于原有补贴水平的原则,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不低于 2000 元给予保障。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补贴,提高保障水平。其中,全国项目每人每年3 万元由中央财政保障,省级地方项目每人每年 3 万元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按每年经费下达文件具体要求,由县级项目办按月拨付至志愿者个人账户。志愿者均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从下达的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志愿者服务地县级财政部门安排落实。所有费用和手续由县(市、区)级项目办统一支付办理。经过调整后,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低于原有标准的,中央项目差额部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省级地方项目差额部分所需经费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

(2)参保缴费。从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志愿者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 20%,其中 8%计入个人账户;在岗志愿者,凭借服务鉴定与服务证等相关证明,当年内由县(市、区)级项目办或服务单位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的相关手续。

(3)入学就业。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2 年且考核合格的,3 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政策参见当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从 2016 年新招募志愿者开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 1 年且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4)减免贷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到我省 25 个边境县和 3 个涉藏地区县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5)创业优惠。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志愿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 号)文件规定,可按政策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优化自主创业环境,为有创业需求的志愿者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期是多长时间?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能够享受哪些政策?

答: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为 2 年。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享受的政策以当年发布的“三支一扶”招募公告为准。“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主要享受六个方面的政策:一是参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中央和省级财政每月合计补助 4167 元,差额部分由各州(市)、县(市、区)财政保障补齐。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二是服务期满 6 个月的,给予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3000 元和一次性体检费补助 320 元。三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金:称职等次每人 3600 元,优秀等次每人 5400 元。四是参加社会保险,省级统一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五是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直接聘用为原服务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其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六是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同时,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自主创业等优惠政策。



3.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可以享受哪些就业创业政策?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35 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就业,立足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创业,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给予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 3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 6 个月的(从 2022年 1 月 1 日起计算),给予个人 5000 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毕业 3 年内有意愿到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培训补贴标准予以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即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 20%(不重复上浮)。
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对毕业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 2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且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按规定给予不超过 3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在乡村振兴领域创业并从事过桥米线、云南小吃、生态茶叶、生态咖啡等省内相对成熟劳务品牌行业的,直接按 3 万元的补贴上限给予奖补。
给予创业服务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利用现有创业园区(创业基地),为毕业 3 年内返乡入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创业场所、办公设施、网络开通等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后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 1 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园区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对稳定经营 12 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提高到每人 3 万元。优先安排专项人才提升培训:对毕业 3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优先安排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训。


4.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国家资助学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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