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活动室已经初步建成,为充分利用资源、便于教师使用,同时保证活动室设施完好、整洁有序,现将有关活动室开放和使用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活动室地点、容量及配置
地点:一号行政楼228室。
容量及配置:可容纳40人左右;配有纳米触控黑板、书籍等。
二、活动室开放时间及开放对象
1.互动开放日
开放时间:每学期除考试周和教学研讨周外的每周三14:30-17:30。
开放对象:全校教师。
2.教学交流活动日
开放时间:每学期除考试周和教学研讨周外的每周四14:30-17:30。各教研室可通过OA系统申请预约使用活动室,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申请预约的顺序进行安排,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开放对象:教研室。
三、使用管理规定
1.每周三下午为活动室互动开放日,教师可在教师发展中心活动室阅读图书、自由学习交流等。
2.每周四下午的教学交流活动日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预约使用活动室须以教研室为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在OA系统提交申请,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最后提交教师发展中心预约后有序安排使用。提交申请后若活动时间发生改变,应及时通知教师发展中心。
3.使用活动室设备应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预先测试以确保设备正常。操作时须爱护设备、注意安全。
4.使用活动室须安静有序,不高声喧哗,不影响周边办公;讲究卫生,不吸烟、不乱丢垃圾,严禁在墙壁、桌、椅、书籍上涂抹乱画。
5.活动室使用完毕,使用者须将桌椅恢复原位;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检查设施,关闭设备、电源、电灯及门窗等。
6.活动室内所有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禁止携带外出,只供室内使用和参阅。
7.如在活动室使用期间发生损坏公共物品、污损环境者,责任人须按原价赔偿或承担清洁、修复费用。
8.活动结束后,须提供活动照片和活动内容一份,以便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档案。
四、活动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继娟
联系电话:0888-5113996
教师发展中心活动室使用申请流程(详见办事流程区)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代章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