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或者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办事地点:1号行政楼二楼教务处216室 教务科
负责人:袁雪萍老师(0888-5103889)
1. 学生本人提交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3.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4. 老生携带1-3办理的资料;新生携带1-3办理的材料,到二级学院教务干事办公室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保留学籍报批表》,办理报批程序;
5.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到教务科,由教务科老师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保留学籍程序单》;
6.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保留学籍程序单》,去各部门办离校手续;
7. 学生将办理完成的《保留学籍程序单》交回教务科,并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
8. 将《学籍异动通知单》交给二级学院教务干事,程序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