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普及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加强疏勒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投身疏勒县教育事业,大力推进疏勒县学前双语教育事业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1000名,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可开证明报名),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2、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3、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现役军人;
7、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8、疏勒县财政已招聘录用的人员;
9、疏勒县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政审、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srsrc.gov.cn)、疏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le.gov.cn)、疏勒县人社局微信平台“疏勒民生与就业”(二维码附后)公布。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0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1月10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截止时间。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投递邮箱1329825575@qq.com进行报名。报名表和政审表可自行打印下载。报名时将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政治思想鉴定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或MHK等级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通过电子版(以word格式为附件进行发送),考试前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疏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报名。
联系人:古丽旦斯汗·克然木、阿依西古丽·图尔迪
联系电话:0998—5758155、6573121
3、报名费和面试费:报名、面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报名时缴纳。
(三)政审及资格审查
政审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负责。
招聘组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原件(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应聘人员除外);(4)“民考汉”应聘人员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5)《疏勒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照片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6)《疏勒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政审表》。
(四)面试。
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在疏勒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之后,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将在疏勒县人民政府网、疏勒县人社局微信平台“疏勒民生与就业”公布。
(五)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会议研究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一学期,试用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聘用待遇及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为县聘学前双语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与特岗教师同步管理,享受特岗教师薪酬待遇,按月缴纳社会保险,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2、招聘录用人员由疏勒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由聘用单位负责对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教育局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监督实施,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可续聘,不合格人员将予以解聘。
3、招聘人员在三年内应积极参加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并考取疏勒县学前双语教师岗位。
4、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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