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自治区党委关于率先在南疆四地州实现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的目标要求,确保我县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能够顺利实施,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及双语幼儿园专任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经巴楚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中小学及双语幼儿园教师。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500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应、历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5.留疆战士配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7年2月29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条件与资格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27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均要求为师范类,但不限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2)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要求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幼儿教师要求学历为中专以上。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MHK证书)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2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网络报名需提供以上证件电子版。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2017年4月15日
报名地点: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联系各疆内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电话: 0998-6213774(新疆巴楚县)
联系人:罗 京 15299519452 杨海鱼 15276125357
马志超 15209067183 辛玉霞 18209323739
微 信:罗 京 15299519452 杨海鱼 yu15276125357
马志超 15209067183 辛玉霞 18209323739
网络报名邮箱:罗 京:2476872208@qq.com
咨询电话:0998-6213774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6213841
巴楚县教育工委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