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实施的有关南疆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缓解我县师资紧缺现状,根据阿行署办传〔2017〕152号《关于做好赴内地高校宣传招聘 2018 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才办及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疆内、外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幼儿教育岗位教师8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02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疆内、外全日制普通大专及本科师范及综合院校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以内地籍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3、年龄符合岗位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或2018年6月底之前能按时取得学历毕业证。
6、具备岗位招聘条件:初、高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目录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或相近学科普通话测试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03
招聘岗位
拜城县城区、乡镇中小学及各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数为:
学前100名,小学250名,初中200名,高中250名。具体学科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04
录用
由阿克苏地区教育局按照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的条件,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并上报自治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自治区教师入编手续。如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我县仍将安排就业岗位任教,2018年—2020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我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05
编制及工资待遇
(一)考试入编后全额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拜城县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的津贴补贴、南疆工作补贴等 6 项组成。大专生每人每月7231元(其中社保部分1915元);本科生每人每月7610 元(其中社保部分2015元)、研究生每人每月7793 元(其中社保部分2068元)除此之外,每年按标准下发取暖费、分配在乡镇岗位工作的按标准统一发放(400-1000元)基层补贴及交通补贴。
(三)被录用人员统一入住新建县人才公寓楼(2人间)并配备必要生活住宿设施及必要电器设备。分配到乡镇岗位工作的统一安排在乡镇干部周转房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被录用的内地高校毕业生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硬卧标准核销); 被录用的内地高校毕业生每年享受一次双向探亲往返路费报销(成家后每三年享受一次)。
06
解聘
已签订协议毕业生3次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并可做辞退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
07
联系方式
档案邮寄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教育局师资办档案室
档案接收人:
阿孜古丽·肉孜
电话:18742636638
邮编:842300
招聘工作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13319975522
陈老师 电话:13609175488
传真:09978633701
QQ:286754620
853524334
简历投递E-mail:
286754620@qq.com
xjbcez@163.com
2018年拜城县教师招聘交流群号:
668990688
官方网站:
http://www.xjbc.gov.cn
http://jz.cmcc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