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兵团公务员招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决定组织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录620名,其中:兵直机关292名,各师市公安机关3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人民
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对象
1.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选派生、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其中,四项目人员服务
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以上。
二、招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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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18:00—4月8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25日18:00—4月9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6日—21日。
(二)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9年5月10日12:00
(四)后续环节时间详见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告
四、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1.职位查询
各招录部门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25日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进行查阅。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通过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
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至4月9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3月25日18:00-4月8日18: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8日18:00至4月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4月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申论》
4月21日上午《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在陕西省西安市、湖北省武汉市、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
3.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单独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
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各项科目成绩之和。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5月10日12: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三)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兵直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师市公安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执法勤务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
(四)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
定排名先后,下同)。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
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