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3人,其中:局机关、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74人,柯桥派出所13人,柯岩派出所9人,华舍派出所6人,杨汛桥派出所7人,钱清派出所6人,安
昌派出所5人,齐贤派出所1人,滨海派出所11人,福全派出所3人,平水派出所3 人,湖塘派出所3人,兰亭派出所3人,夏履派出所2人,漓渚派出所3人,轻纺市场派出所8人,稽东派出所4人,王坛派出所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浙江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1年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4月10 日至2001年4月11日期间出生),其中巡逻处突类户籍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0日
以后出生);
3.文职辅警(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岗位)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勤务辅警(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岗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6.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详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1点击获取》(附件1)和《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2点击获取》(附件2)。其中,报考110接处警、路面交通管理岗位考生曾获得全国、省级、地(市)级体育运动会短跑、中长跑、跳高、跳远、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等前八名;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散打、拳击、搏击、摔跤、武术、射击、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现(退)役运动员;报考巡逻处突岗位考生具有A1驾照10年以上驾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对象可免笔试、免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者可以登录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告公示专栏,阅读公告内容并自行下载打印一份《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点
击获取》(附件3)进行填写(报考序号不用填写),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自行到要报考单位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其中,免笔试、免体能测试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部分岗位根据资格条件及工作要求还需提供有效居
住证、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和相关专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同时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本只需复印户主和本人信息两页)及缴纳考试费50元/人。申请免缴考试费的对象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将本人身份证、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送至报考地点,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免除考试费。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2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试范围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2018年4月
--2019年3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综合基础知识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内容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其中:
计划招聘10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2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计划招聘10名以上的岗位,按1:1.5(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详见附件5。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其中:双免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6,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
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期一般为1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
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在资格审核中提供材料不齐全并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审核一律不通过;凡提供虚假信息和
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报考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中涉及“优先”内容,具体指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在经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总成绩相同条件下,具有相应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3.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
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招聘结束后一年内,如有相同或相似岗位辞职或辞退的,直接在本次招考总成绩未录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5.对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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