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和发展需要,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兰州高新区)面向全省范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详见《职位简表点击获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学历、专业及报考年龄以《职位简表点击获取》中的岗位要
求为准(部分面向退伍军人招考的岗位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9年5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三楼政务大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55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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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兰州”获取岗位表、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两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
(3)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4)《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获取》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张贴同版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报名表格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
站(http://www.lzhtp.gov.cn/)下载。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应聘人员按照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相同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采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合并招聘岗位等方式进行调整。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7: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体检合格人员从政治思
想、道德品德、平时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在兰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参加企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931—8552497
附件1:《兰州高新区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获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