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疆外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
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
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达到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4)对于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如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须在2019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
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报名,按要
求填写本人信息。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9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两张,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贴照片),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9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
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以和田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面试组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须按照面试组通知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普通话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按时参加面试。
(四)公布成绩
考生可在“和田市教育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查看。
政策及其他条件
特岗教师政策
(一)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二)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
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和田市教育局将逐级上
报自治区教育厅,三年内不能参加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