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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2019年2019年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320名工作人员公告!9月10日前报名-172

1、新疆自然资源厅招聘7人

2、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59人

3、新疆水利厅招聘159人

4、新疆农业农村厅招聘25人

5、新疆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18人

6、新疆供销学校招聘12人(第二批)

新疆新疆自然资源厅招7人自然资源厅招7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即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自治区第一测绘院和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自治区第一测绘院和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公益一类、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复“资源厅获取职位表,相关文件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人员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证件照片。(jpg、p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纳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后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6)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8)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9)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0)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9月2日10:30至9月10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16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0991-4831261

自治区第一测绘院:0994-2357281

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0991-2811509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汉语命制),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招59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7〕10号)以及《关于申报2019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2019〕21号)、《关于下达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运用等职责。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公益二类),主要依法承担指定范围内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和仲裁机构委托的各类产品质量检验和鉴定;开展与安全评估、风险监测、效能测评相关的技术工作;承担各项委托检验、标准研究制定等工作;开展与检验工作相关的科研设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与建材相关行业的科研设计、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益二类),主要负责国务院特种设备目录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部件、相关产品和材料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能效测试;开展与安全评估、事故分析相关的技术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的科研开发、鉴定评审和考试等业务。

计量测试研究院(公益二类),主要负责研究、建立、保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进行量值传递;依法承担计量器具检定、型式评价、商品和商品包装检验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等任务;开展计量校准与测试、能源计量、产业计量、计量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计量器具修理、计量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量监督技术保障工作。

纤维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中心(公益二类),主要负责承担棉花纤维和毛绒、麻、茧丝、化纤等非棉纤维、纺织品及纤维制品的检验检测、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验等工作;承担社会对纺织品、纤维及制品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工作;建立纤维及纺织服装产品检测体系和质量价体系,为纺织服装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纤维、纺织技术及应用领域的研究。

标准化研究院(公益一类),主要承担全区和中亚区域标准化工作的研究技术服务、宣传及推广应用;承担全区WTO/TBT通报与咨询工作;承担全区质量管理的技术研究、服务、宣传及推广应用;承担信息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区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工作的管理、服务、研究及推广应用;授权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法制工作。

干部教育中心(公益一类),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计划的制定并具体实施;承担总局、自治区相关部门委托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承担行业适合本区实际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的编写和翻译工作;承担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取证的培训考试等工作。

审核评价中心(公益一类),主要负责自治区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等各项工作的技术鉴定及其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技术评审工作;开展与鉴定评审、评价相关的研究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公益一类),主要承担受理全区关于知识产权、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物价监督等方面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和咨询,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投诉申诉举报查处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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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按照招聘计划表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1989年8月30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 1984年8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xj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因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10:30至9月10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6、缴费时间:2019年9月2日10:30至9月10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考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本人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打印准考证:2019年9月16日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招考单位联系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2811658

1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1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试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新疆自治区水利厅招159人

新疆自治区水利厅招159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下达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自治区水利厅所属自治区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等38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自治区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农村、牧区水利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牧区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及施工技术指导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等工作。

(二)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拟定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建设监理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自治区灌溉中心试验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水域、引水枢纽及水利工程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定,拟订供水水价调整方案;负责灌溉的试验和研究工作;编制自治区工矿、石油企业供水的水资源规划,研究农业用水向工矿、石油等非农牧行业用水转化等工作。

(四)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域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域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疆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疆重点河流流域规划、综合规划、并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开展寒旱区水文水资源配置与重大水利工程关键技术研究。近年来,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十余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三项,三等奖一项,获多个自治区优秀工程勘测设计奖项。

(五)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从事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及灌溉制度研究、土壤改良与水盐动态观测研究、水资源水环境研究、河工水工模型试验、材料与结构试验、岩土工程试验研究等;同时还承担着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应用与示范,农田水利规划与勘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与设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大坝安全监测等任务。持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中国计量认证CMA,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水资源论证等乙级资质,工程监理、测绘丙级,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等资质。

(六)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七)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及水土保持水土监测工作,承担自治区内水土流失调查及水土保持公告发布工作,协助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项目评估验收等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及人才培养工作。

(八)自治区水利厅乌拉泊水库绿化工程管理站。水利厅乌拉泊水库绿化工程管理站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乌拉泊水库绿化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自治区水利厅水土改良实验场。自治区水利厅水土改良实验场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地处昌吉市北京北路北延段,公益二类。单位职能是对盐碱地明排、暗排科研项目进行研究、推广应用农田水利建设、渠道的防渗、抗冻试验的应用和推广,提高水的利用率中、低产田改造,各种农作物的节水试验、高效节水灌溉的应用,提高粮食单产对水产养殖方面以常规养殖为基础,发展名优特产品养殖;水利厅农副业生产基地。

(十)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二类。主要负责承担全疆或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利用的研究规划等工作;同时还承担构建南疆水-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水利战略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修订、“十三五”全国水利专项扶贫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新疆篇章、“十三五”全国水利脱贫攻坚规划新疆篇章、新疆水资源及主要规划成果汇编、全疆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等水资源论证、水资源保护规划;重大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规划、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和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等。

(十一)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自治区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中心、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自治区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自治区渔业病害防治中心、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为自治区水产局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区湖泊、水库、河流水域生态环境、水产资源调查研究;鱼类资源开发利用及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承担全区渔业病害测报、防治,水环境及水产品质量检测、检疫工作;承担水产技术推广等工作,指导各地州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

(十二)新疆水利水电学校。新疆水利水电学校座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占地面积228亩,成立于1978年,是一所公办性质的、以理工科为主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迄今已有40年的办学历史。校舍总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187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75%,在校生3000余人。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湛,锐意进取,适应教学要求和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的师资队伍。学校坚持走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路子,注重职工文化素养的提高,全面实施品牌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战略,办学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十三)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派出机构,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头屯河流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担负着头屯河流域内水资源保护、水法规宣传、行使水行政执法权;各种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防洪抢险等工作;进行流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十四)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承担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十二师与昌吉市40万亩农业供水、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工业供水及城市绿化供水任务

(十五)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头屯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昌吉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主要承担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

(十六)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金沟河流域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沙湾县,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金沟河流域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开发区之内,是全疆开发较早的灌区之一,也是自治区重要的粮棉基地。

(十七)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石河子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本流域水量分配、调度和执行工作,依法依规征收水费;在管理范围内开展水政监察及水行业执法,协助处理水事纠纷,承担所辖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承办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隶属自治区水利厅管理,驻地在乌鲁木齐市,公益一类。白杨河发源于天山博格达峰南麓,河道全长约192公里,是由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境内黑沟、阿克苏沟、高崖子沟以及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境内克尔碱沟等支流汇集而成,经过多次地上地下转换,最终流入吐鲁番市艾丁湖,沿途形成峡口、小草湖、巴依托海等多个湿地系统。白杨河对于乌鲁木齐市和吐鲁番市来讲极为重要,是支撑两地所辖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水源。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白杨河流域内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十九)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的下属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工作地点在达坂城区或托克逊县,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供水管理等工作。

(二十)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派出机构,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和水是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流域用水,实施取水总量控制;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河道管理;组织编制流域防洪方案;负责流域内水价水权改革工作;负责直管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的水价及其他有关收费项目的立项、调整建议方案;负责直管水利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开展流域水利科技、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承办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供水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二十一)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下属单位,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供水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主要担负着喀什、克州、兵团第三师共计7县2市5个农牧团场农业供水任务。同时还担负着疆南电力公司在克孜河一级、二级、三级电站和盖孜河吾依塔克电站以及疏附县、英吉沙县7个县管电站,总装机容量8.86万千瓦的工业发电供水任务。

(二十二)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库车县,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克孜尔水库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承担防洪度汛、安全保卫等工作。克孜尔水库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有水力发电、水产养殖和旅游等综合效益性的大型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

(二十三)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和田市,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县境内喀拉喀什河中游河段,是一座具有灌溉、防洪、发电、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3.47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6万kw,年设计有效发电量为1.97亿kw·h,是和田地区的主要骨干电源。

(二十四)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喀什市,公益二类。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克州乌恰县境内。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规程、落实项目法人职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的前期工作、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维护和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协助流域管理机构承担卡拉贝利以上各级水电站防洪度汛、水量调度的监督管理;负责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安全运行调度、灌溉管理、防洪抗旱和发电工作,以及水库生产经营和水电费的征收工作。

(二十五)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单位主要任务为承担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工程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克里雅河干流吾格也克河上,是一项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

(二十六)伊犁水文勘测局。伊犁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伊犁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七)塔城水文勘测局。塔城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塔城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八)阿勒泰水文勘测局。阿勒泰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阿勒泰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二十九)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博州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石河子水文勘测局。石河子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石河子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一)乌鲁木齐水文勘测局。乌鲁木齐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乌鲁木齐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二)哈密水文勘测局。哈密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哈密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三)吐鲁番水文勘测局。吐鲁番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吐鲁番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四)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巴音郭楞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巴州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五)阿克苏水文勘测局。阿克苏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阿克苏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六)喀什水文勘测局。喀什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喀什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七)和田水文勘测局。和田水文勘测局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和田行政辖区内水文管理工作。

(三十八)自治区水文局水文实验站。自治区水文局水文实验站为自治区水文局直属事业单位,驻地在乌鲁木齐,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山区、荒漠区、绿洲区、灌区和城市的水文实验。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自治区水利厅所属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等3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览表》(见附表1)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回复“水利厅”获取调整后的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见附表,统计时间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30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30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8月30日后出生);

7、非在校就读学生;

8、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等3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xj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10:30至9月10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6、缴费时间:2019年9月2日10:30至9月10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考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本人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打印准考证:2019年9月16日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招考单位联系人:

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0991--5816571

自治区水文局组织人事处:0991--5591082

自治区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0991--5846349

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0991--5815611

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0991--5851969

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0991--5862473

自治区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0991--8525332

自治区水利厅会计核算中心:0991--5856029

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0991--5596905

自治区水利厅乌拉泊水库绿化工程管理站:0991--5850353

自治区水利厅水土改良实验场:135-6534-7960

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0991--5801867

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0991—6100889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组织人事处:0991--6636709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0994--2334778

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4--2334778

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0994--2334778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3--6053120

新疆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3--2866126

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0991--5802027

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1--5802027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0998--5855310

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0998--5855310

新疆克孜尔水库管理局:0997--6716818

自治区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0903--2059416

新疆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0998--5817565

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0903--6121500

1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3、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2011年最新修订版)。

1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试

自治区农牧区水利规划总站等3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新疆农业农村厅招聘25人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精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防范金融风险、“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粮食安全、安全生产、农业防灾减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等工作。

本次招聘单位共16个,其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个,拟对25名空缺岗位(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23名)进行招聘。

(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

1.驻乌事业单位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种子管理总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药检定所、农业科技编译中心、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农业规划研究院、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中心、农业对外合作中心共13个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工作地点在乌鲁木齐市。

2.驻外事业单位

自治区葡萄瓜果研究所机构规格县(处)级,工作地点在鄯善县。

(二)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级单位(副厅级);本次招聘涉及的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为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工作地点在乌鲁木齐。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包括应届及历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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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网络报名、缴费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人员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证件照片。(jpg、p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纳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后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6)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8)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9)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0)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9月2日10:30至9月10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9月16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

(11)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六、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汉语命制),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5.咨询电话:

(1)报名职位咨询电话:1001-1019职位咨询电话0991-8551027,1020-1023职位咨询电话0991-4331145。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3、4),具体以咨询相关招考单位为准。


新疆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18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负责自治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5个,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有以下3个单位。

(一)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主要依法承担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检测评价抽检以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评价,药品标准起草、修订及新药、仿制药质量标准的技术复核等职责。

(二)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主要依法承担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注册、生产、经营等环节的技术审评和技术检查等职责。

(三)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治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主要依法承担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资料的收集、调查、评价、反馈等职责。

3个事业单位均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重要技术支撑机构。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31日后出生;

(八)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专业可查阅教育部网站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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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招聘方案审核通知书后,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日,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至9月3日(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发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日10:00---2019年9月10日18:00(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7、2019年9月16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2019年9月22日笔试(考试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

8、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1、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也可咨询自治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12、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试题由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命制。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 %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岗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前3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

(5)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新疆供销学校招聘12人2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供销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成立于1954年,是一所集中专、技工、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成人函授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隶属自治区供销社管理。学校拥有乌鲁木齐校本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677号)、石河子校区(石河子市东环路208号)、阿克苏校区(阿克苏市南昌东路35号)等三个校区。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

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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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7.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需取得MHK四级甲等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实施步骤及方法

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站(www.xjrs.gov.cn)、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xjgx1954.com)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至9月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1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77号新疆供销学校组织人事科(可乘27路、76路、52路、152路、303路、526路、535路、701路、922路等在新疆供销学校或电信中心下车即到)

4.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1-6656274

5.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供销学校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新疆供销学校组织人事科。

9.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新疆供销学校网站公布。

10.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岗位编码为A类的,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面试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编码为B类的,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讲(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管理岗占50%、专业技术岗占30%。面试成绩管理岗占50%,专业技术岗占7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管理岗按50%、专业技术岗按30%折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理论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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