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此次招聘岗位有性别、学历、年龄等条件的要求,详细见附表;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期限: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
准确),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人:篇幅有限,请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
(四)符合条件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1.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考官共计7人,主要由有色地质勘查局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者,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截止面试前一天,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3.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在新疆有色金属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