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岗位招录93人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人计划的批复意见,阿克苏地区定于2019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3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7日至2001年9月7日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阿克苏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分别等同中专、全日制高职(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
8.2002年10月31日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地、县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9.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1.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已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3)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4)在阿克苏地区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计划内,由用人单位赴疆内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引进人才;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人员;.
(8)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9)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0)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1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1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户籍条件
1.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的岗位,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乡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受援地)户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2.报考人员涉及学历、学位、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服务期限、婚姻状况,计算机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截止时间的,均以报名第一日(2019年9月7日,含当日)为限。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发布公告、简章、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及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公安类岗位)、体检、考察、公示、调剂等相关安排通过阿克苏政府网(http://www.aks.gov.cn)进行(阿克苏政府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四、招聘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9月7日18时- 9月13日18时。
缴费时间:2019年9月8日18时- 9月14日18时。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一寸免冠电子相片审核通过后缴费(报名表、准考证打印黑白、彩色相片均可)。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0月8日起至考试结束。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20时起。
(四)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10月24日-10月25日,每天10时-19时。
资格审查地点于2019年10月22日20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时一并公布。
(五)面试时间
2019年10月28日-10月31日,每天上午10时,下午15︰30时。
具体岗位面试日程安排,从10月26日22时起登陆阿克苏政府网查询。
(六)体能测评(地区公安系统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队员岗位,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岗位)
2019年10月29日。
(七)体检时间
2019年11月1日前。
(八)考察时间
2019年11月10日前。
(九)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2日-11月18日18时。
(十)公布聘用通知时间
2019年11月19日18时起。
(十一)上岗时间
2019年11月25日-27日。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均设在阿克苏市。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在阿克苏地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
2.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招聘简章、招聘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3.网络报名审核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相片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4.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9)》(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相关专业及专业类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其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选报岗位要求专业类的,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岗位要求专业类中,但报考人员所毕业的院校可提供符合专业类的证明,则视同为符合选报岗位条件,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可勾选“本人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证明”。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双专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辅修第二专业具有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可用辅修学历证书或专业证书报考。
仅取得相关专业的学位证书,但无学历证书或专业证书的,不符合岗位学历要求。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
7.如期毕业但因助学贷款未能还清暂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助学贷款证明及毕业证明,并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及时向报考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二)缴费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80元;面试测评费40元;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测试、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写作》卷面总分50分),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测试内容包括:常识部分(政治、经济、法律常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反分裂斗争教育、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 、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写作》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
2.笔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2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及以上、2年的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已满但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不予加分;
(4)报考医疗卫生主系列岗位,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加分: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取得较高层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同层级或较低层级的岗位。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仅在笔试成绩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要求
笔试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9年10月22日20时起查询,报考人员查询笔试成绩在阿克苏政府网(http://www.aks.gov.cn,阿克苏政府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专栏),面试入闱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阿克苏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人员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其中:
(1)阿克苏地区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生源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当地考入各类高校的人员,此类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等);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新疆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且户籍不在新疆的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上述(3)、(4)条所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0)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11)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12)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岗位详见岗位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5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总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评(地区公安系统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大队岗位,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岗位)
报考地区公安系统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大队岗位及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岗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地区公安局、消防支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
凡因身体等各种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的(如孕期人员、伤病期间人员、身体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等),不适合报考须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
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地区公安系统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大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6)执行。
报考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救援队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7)执行。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8)执行。
3.报考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大队岗位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9、10)执行。
报考公安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岗位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岗位,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11)执行。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3日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指定其他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事业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阿克苏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12),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考察表》、个人档案报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事业单位。
考察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事业单位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九)公示
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阿克苏政府网进行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聘用期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调剂
调剂工作在医疗卫生主系列岗位和地区公安系统便民警务站、巡逻防控大队岗位中进行,调剂工作另行安排。
六、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举报不实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并按要求修改或确认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阿克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0997—2283118
政策咨询电话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97—2281306
监督电话:
0997—2122453(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附件1 阿克苏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公安系统岗位报考说明
附件3 阿克苏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9)
附件4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
附件5 阿克苏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6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7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救援队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8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9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10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11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附件12 阿克苏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