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西双版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普查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楚,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民族不限,户籍不限。
4.有统计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应证明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且处分期未满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不予聘用。
二、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持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进行报名,经现场面试、政审合格,办理录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参照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待遇(含五险),录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由西双版纳州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之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束时间为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统计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飞 15812165756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