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寻甸县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175人 含岗位表-350
发布时间:2020-11-30
文章来源:本文转载自云南工作帮
作者:
点击次数:
打印
字号:大中小
一、单位简介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位于昆明市东北部,横跨金沙江、南盘江两流域之间。东临马龙、沾益、会泽,西与富民、禄劝相依,北与东川、会泽接壤,南与嵩明相连。昆曲高速、嵩昭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东川铁路贯通南北。全县国土总面积358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7.3万人,居住着回、彝、苗等少数民族10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群众公认,身心健康,热爱基层工作,综合素质较高。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1.政治上的“两面人”,政治素质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散播与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或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甚至公然对抗的;2.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的;3.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4.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5.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6.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7.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聘用:1.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下的党纪处分,受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2.近5年中存在责令辞职、被罢免情形的;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4.涉及宗教势力、从事宗教活动、有浓厚宗教感情的;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6.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公开村(居)务,侵占或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7.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工作消极懈怠,不负责任,出现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8.选举前拒绝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的;9.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被处理的、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虐待家庭成员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11.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且影响恶劣的;12.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的;13.近5年存在民主评议为不称职情况,或在组织考察中综合评定为不称职的;14.长期外出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的;15.不执行、不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16个乡镇(街道)175个村(社区)招聘175名青年人才(每个村<社区>1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岗位计划表》中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人才(截止报名当天)。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报名审批表(贴照片或电子照片)》1份,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蓝底)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1份,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及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经资格审查,各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相应地削减或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五、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党务工作基础知识、计算机理论、综合应用能力、农业农村工作、基层治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上午9:30—11:00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打印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加盖乡镇或街道印章)。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数,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告知理由。
八、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选岗。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本村(社区)优先、就近就地、近亲属回避的原则,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
九、公示
经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各乡镇(街道)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寻甸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用工方式,按年与选聘的青年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初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协议。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入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不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应作为党员发展重点培养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发展为党员。2.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围绕党的政策理论、城乡治理、村级管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内容,对任职的青年人才进行不少于32学时岗前培训。3.户籍迁移。任职的青年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籍迁移至任职村。对能够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在任职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材料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对不能提供在任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材料的,提供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后可以在任职村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不再任职后,应将户口迁移到本人实际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十一、招聘人员待遇
协议期内,在社区(含村改居社区)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建立全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寻组联发〔2019〕27号)文件规定,比照社区“两委”副职标准执行,由各乡镇(街道)预算报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在行政村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寻组联发〔2019〕18号)文件规定,比照村“两委”副职标准执行,由各乡镇(街道)预算报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十二、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三)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协议:一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二是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二)本公告由寻甸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四、监督电话
1.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2.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报名审批表3.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
一、单位简介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位于昆明市东北部,横跨金沙江、南盘江两流域之间。东临马龙、沾益、会泽,西与富民、禄劝相依,北与东川、会泽接壤,南与嵩明相连。昆曲高速、嵩昭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东川铁路贯通南北。全县国土总面积358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7.3万人,居住着回、彝、苗等少数民族10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群众公认,身心健康,热爱基层工作,综合素质较高。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1.政治上的“两面人”,政治素质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散播与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或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甚至公然对抗的;2.有犯罪前科或受过刑事处罚的;3.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4.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5.涉黄涉赌涉毒受到处理的;6.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7.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聘用:1.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下的党纪处分,受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2.近5年中存在责令辞职、被罢免情形的;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4.涉及宗教势力、从事宗教活动、有浓厚宗教感情的;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6.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公开村(居)务,侵占或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7.担任村(社区)干部期间,工作消极懈怠,不负责任,出现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8.选举前拒绝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的;9.违规大操大办宴席被处理的、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虐待家庭成员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11.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且影响恶劣的;12.存在非法占地、私搭乱建、毁林开荒等行为未整改的;13.近5年存在民主评议为不称职情况,或在组织考察中综合评定为不称职的;14.长期外出或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的;15.不执行、不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16个乡镇(街道)175个村(社区)招聘175名青年人才(每个村<社区>1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岗位计划表》中招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人才(截止报名当天)。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报名审批表(贴照片或电子照片)》1份,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蓝底)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1份,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册及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经资格审查,各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相应地削减或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五、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党务工作基础知识、计算机理论、综合应用能力、农业农村工作、基层治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上午9:30—11:00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打印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加盖乡镇或街道印章)。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数,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告知理由。
八、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选岗。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本村(社区)优先、就近就地、近亲属回避的原则,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
九、公示
经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各乡镇(街道)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寻甸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1.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用工方式,按年与选聘的青年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初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协议。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入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不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应作为党员发展重点培养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发展为党员。2.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围绕党的政策理论、城乡治理、村级管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内容,对任职的青年人才进行不少于32学时岗前培训。3.户籍迁移。任职的青年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籍迁移至任职村。对能够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在任职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材料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对不能提供在任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材料的,提供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后可以在任职村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不再任职后,应将户口迁移到本人实际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十一、招聘人员待遇
协议期内,在社区(含村改居社区)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建立全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寻组联发〔2019〕27号)文件规定,比照社区“两委”副职标准执行,由各乡镇(街道)预算报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在行政村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寻组联发〔2019〕18号)文件规定,比照村“两委”副职标准执行,由各乡镇(街道)预算报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十二、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三)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协议:一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二是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二)本公告由寻甸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四、监督电话
1.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岗位计划
表2.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报名审批表3.寻甸县2020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