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院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特制本预案。
第二条 指导思想
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对待,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把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保障。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
第二章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科长
成 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科员、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科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助理、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创业团队成员。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落实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内、校外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中心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学院相关部门报送,请求指示和支援。
第五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科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主任、学生工作助理共同承担。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总结学院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报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机制
第六条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有关信息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电话:18088085761),不得延报。
准确:尽可能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保密: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输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告系统。收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紧急文件报送系统。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背景;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校内外公众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立即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第四章 应急结束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学院相关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必要时,通过校内媒体在校内发布应急结束消息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第八条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工作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突发事件制造的物品,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作出评估,组织救助,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调查和总结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追究责任。
第五章 预案应急保障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法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三)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财政预算,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
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调整人员组成,涉及学生参加的应急队伍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以保证应急队伍的稳定和健全。
第十条 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充分利用部门网络平台、学生团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宣传。努力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二)培训演练
1.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处理突发事件指挥人员的培训。将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应急队伍对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2.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视情况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理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三)责任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预案管理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修订。
本预案由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