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
考研升学
研究生入学考试是指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面试组成。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一般包括外语、政治、专业课和综合。
硕士研究生报考流程:
1.确定具体的学校、专业,获得具体的考试信息。
2.前期准备,准备好完整的复习资料。
3.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中旬。
4.初试:
初试一般在每年的12月底举行。考试持续2天,进行4门考试,每门考试3个小时。
5.复试:
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一般是差额复试。
6.调剂:
如果复试成绩不理想或者没能顺利进入复试,可以准备调剂,这段时间可关注相关院校专业的调剂信息,主动询问,并尽量多和报考单位的研究生招生部门联系。
7.录取:
复试通过后,将会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转往录取单位。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一、招募对象
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
2.具有招募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种,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四、待遇和保障
1.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报考省内研究生,笔试总分加8分并优先录取。
3.期满落实就业,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或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4.服务期间,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晋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5.期满考核合格,享受两年基层工作经验人员同等录用、招聘优惠政策。
6.可参加全省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考试。
7.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的,提供免费政策咨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其他政策详见《云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报名时间:每年6月
报名网址: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
教育精准扶贫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确保建档立卡户毕业生100%就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打嬴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学院采取多种措施对在校建档立卡户大学生进行帮扶。针对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学院全面加强就业指导,精准推送工作岗位,不断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建档立卡户毕业生顺利就业。
1.认真梳理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基本信息。精确掌握学院建档立卡户毕业生的底数,建立帮扶工作台账,详细了解掌握所学专业、当前就业状态、就业需求等基本信息。
2.开展就业指导及个体咨询。开展专题就业指导和咨询,给建档立卡户毕业生“送指导、送服务、送知识、送岗位”,帮助他们掌握简历制作、求职方法、心态调适等多方面的就业知识与技巧,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职场,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3.开展就业岗位精准推送及求职帮扶。通过就业创业中心信息网、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面对面等多种载体和形式,根据就业需求和个人能力素质等情况为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及时、精准提供推送就业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与服务渠道。
4.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引导。加大对国家及云南省、各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全面深入了解就业创业政策。
5.建立建档立卡户毕业生持续帮扶机制。持续加强就业指导,量身打造生涯教育,为走向工作岗位奠定基础,构建持续帮扶长效机制。
就业创业中心信息网(网址为:http:/jyw/index.html)
特岗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是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特岗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区别
1.“特岗教师”与当地在职在编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2.“特岗教师”在3年服务期内的工资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
3.三年考核合格,经本人同意,可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
三、“特岗教师”的特遇
1.三年聘任期间:
(1)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2)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3)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
2.三年服务期满后:
(1)享受国家规定面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特岗教师服务证书》。
(4)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各特岗项目县(市、区)和学校提供相应周转住房和必要生活条件。
其他政策详见《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每年5月
报名网址: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
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接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招募条件
1.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2.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3.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4.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三、政策保障
1.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2.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1)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2)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3)交通补贴按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其他政策详见《云南省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公告》
报名时间:每年4-6月
报名网址:西部计划官方网(http://xibu.youth.cn/)
“贷免扶补”政策
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本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
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对创业人员的创业项目由具体承办单位进行评审;对需要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项目,向农村信用社推荐,由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核。对实现创业的人员,具体承办单位为其介绍创业导师,通过自愿交流、双向选择的方式,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对创业人员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具体承办单位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招用具有我省户籍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享受鼓励创业“货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是指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到云南省创业人员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应征入伍
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应征入伍相关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就学优惠政策
1.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人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厅行政部门备案,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本科毕业生服役期满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
3.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生,毕业后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学生由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4.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并直接获得学分。
二、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退役士兵作为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