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丽江市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的通知
各系(部):
接丽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丽江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评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市作者(含省属驻丽高校)独立完成或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并公开发表的以丽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教材、译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在内部刊物发表或内部出版的社会科学成果,由县处级以上部门出具证明,也可申报评奖。由我市作者同市外作者合作研究的成果,本市作者是主编(包括副主编)或主笔的,可以申报参加评奖,但只向我市作者授奖。每位申报者,以一项为限。
二、申报程序
自即日起至5月23日止,符合上述条件申报参加评奖的教师,均可到各系(部)科研秘书处领取并填写《丽江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并连同成果一起上报科研处。申报参加评奖成果时,须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一件必须是原件,论文复印件要求用A4纸双面复印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左侧装订)和申报表(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二份。此次评选社科成果分著作奖和论文奖两类,分设一、二、三等奖。已获省级以上社科奖的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荣誉奖,不再列入评审范围。
联系人:李继红
联系电话:5137966
附件:丽江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Upload/file/20170329/20170329121003_1048.doc
科研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