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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系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下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云教函〔2014508号),按照《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院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系部认真宣传和组织。

一、申报条件

1.凡我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可参加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2.参评成果要求

组委会将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具体条件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3)参评成果在理论探索和学科建设上具有开创意义,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充分吸收采纳;独创的教育教学思想在较大范围内长期实验推广,在推动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4)以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优秀成果为评选重点,并着重评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跨学科交叉的优秀成果。

二、申报范围

参评成果界定为201111日至20141031日。

1. 我院教职工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译著(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能申报)。外文发表的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译文本。著作、工具书、译著指第一版的出版时间在界定时间范围内。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州市级或以上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具有鉴定验收报告或采用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系部推荐,也可申报;凡涉密的成果不能申报评奖。

3.已在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均不再纳入本次评奖范围。

三、申报办法

1.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鉴定验收复印件、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经所在系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和申报评审书电子稿报送本系部科研秘书处。

2.各系部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科研秘书负责汇总本系部的申报材料并填写《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接收参评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1126日,逾期不予受理。

4.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5.申报所需的相关表格可到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也可到各系部科研秘书处拷贝。

四、申报要求

1.每件参评成果申报材料应包括:

1)申报评审书3份。

2)证明材料,包括鉴定验收文件复印件、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4套,其中3套做匿名处理。

3)参评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3份。著作类成果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要求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完整内容。成果复印件要求做匿名处理。

2.除著作外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每件参评成果申报材料要求装袋,并将填写好的《第七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申报评审书》的封面页打印后贴在袋外。

3.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必须以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各系部科研秘书要按以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科研处,未按申报要求提交的材料,科研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继红

  话:5137966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申报者可登录科研处网站或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ghb.ynjy.cn)下载相关通知和文件查阅。

                    科研处

                                                            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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