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课题组:
为做好我院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现将近期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2017、2018年立项已到结题期的科研项目
二、结题材料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项目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综合研究报告。
三、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于11月11日17:30前提交所需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至科研处。
2.科研处形式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结项装订要求》,于11月16日17:30前提交全套课题结项验收材料(院级课题一式3套,省厅课题一式5套)至科研处。
3.结题评审采取专家会审与函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其他
(一)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在符合教育厅或者学院延期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延期。教育厅科研项目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延期申请书》,院级科研项目填写《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于11月11日17:30前交至科研处逐级审批。
(三)结题所需表格(详见附件),也可到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
附件:1. 2020年11月应结题科研项目一览表
2. 结题所需表格
科研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