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等内容,详见《通知》及《常见问题释疑》(附件)。
三、项目申报人于2021年3月19日12:00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于2021年3月24日12:00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上传至申报系统。
请项目申报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连续2年(指2019、2020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报资格。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联系人:王娓
联系电话:5137966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研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