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校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本次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2.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以及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报评审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一式10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2份;《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2.电子版材料:《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4.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娓
电话:5137966
邮箱:505035598@qq.com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3.申报评审书/Upload/file/20210402/20210402112353_3990.doc
4.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