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云南省教育科研机构先进单位及先进
工作者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内涵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开展云南省教育科研机构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州、市、县、区教科院(所、教研室),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省属中小学、幼儿园。
(二)先进工作者:州、市、县、区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地区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按照《云南省教育科研机构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案》(见附件2,以下简称《评选方案》)进行推荐,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省教科院办公室和评估室负责处理评选日常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获得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单位和个人,有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三)请各系(部)、处(室)于2016年4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评选方案》“申报程序”要求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继红 5137966
电子邮箱:114615952@qq.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科研机构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教育科研机构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案
科研处
2016年3月31日